紀實文集《較量》2014年12月由光明日報出版社出版發(fā)行,收錄的30篇紀實作品,是作者從2002年至2009年期間擔任法治媒體記者、總編輯,上海文藝出版社簽約作家、上?!稏|方劍》法制文學期刊專欄作家期間采寫的幾百篇公開發(fā)表過的紀實作品中根據(jù)出版要求挑選出來的,其中有曾經(jīng)轟動全國的重大案件新聞及許多珍貴的第一手新聞圖片。
紀實文集《較量》作者曹峰峻
曹峰峻,青年作家、詩人、資深媒體人,也是我的同行、朋友。
《較量》中的30篇紀實作品,是峰峻從事新聞工作二十年來親自采寫并公開發(fā)表的近500篇新聞紀實作品中根據(jù)出版要求挑選出來的,也是他繼出版詩歌、散文、小說、劇本等文學著作之后,第一次出版紀實類著作,這是他多年從事新聞記者所做的一個小結,也遂了他多年的心愿!
峰峻是個多面手,不但寫詩,寫散文,寫小說,寫歌詞,甚至還作曲;90年代末期他改行從事新聞工作并專注于紀實作品的采寫且碩果累累,這是他的所長,別人難以企及。
文如其人,峰峻不但愛憎分明,而且為人真誠,重情重義。每年除了在北京與南京相遇幾次外,電話中常能聽到他的聲音。最近,他即將出版的紀實作品集《較量》邀我寫序,我雖然精力欠佳、視力不清,但還是承諾了。這不但是因為被他執(zhí)著的信念所感動,而且也因為我雖年事已高,但熱愛新聞事業(yè)的青春火焰仍然旺盛!我們的心靈相連相通!
我自1953年進入光明日報社工作,長期從事法制新聞報道并能與峰峻共事幾年,1987年4月調任國家新聞出版總署副署長。退休后受聘任職民主與法制社總編輯,峰峻是我們雜志社為數(shù)不多的活躍在新聞戰(zhàn)線筆耕不斷的特約記者,其工作條件不比專職記者優(yōu)越,但他非常勤奮,善于捕捉新聞線索,在《民主與法制》等報刊上發(fā)表了大量受讀者歡迎的法制新聞紀實力作。
特別有一年,他是雜志社為數(shù)很少每期都發(fā)表深度新聞紀實作品的記者,甚至有時一期發(fā)表兩篇力作。他的新聞紀實作品還經(jīng)常被雜志社作為選題策劃時的討論范本之一。
如今他把多年來的力作結集由光明日報社主辦的出版社公開出版,我表示熱烈祝賀。
我常說,我們這些情系新聞,心系民眾的媒體人,說到底,無非想用責任與擔當回報養(yǎng)育我們的土地,無非想以自己的心靈和筆演繹生命的意義。峰峻說:“生命是有限的也是無限的”。生命驅動出正義與邪惡的較量并最終驗證“邪不壓正”的發(fā)展規(guī)律!
“事實是根據(jù),法律是準繩”。這是法律人的最高準則,也是法治新聞的基本原則和媒體人的職業(yè)操守。峰峻的新聞紀實作品集《較量》總體上體現(xiàn)了這種精神?!遁^量》介紹了“真、善、美”與“假、惡、丑”之間的沖突與斗爭,但它不是簡單空洞的法制說教,又沒有渲染虛構離奇恐怖的故事情節(jié),而是較好地把案件(事件)與法律融為一體,以案釋法,普及法制知識,提升法治思維;以法析案,加深對案件的認識,維護合法權益與社會公平正義。
收錄于《較量》之中的30篇紀實新聞紀實作品,多為他受聘民主與法制雜志社特約記者期間采寫并公開發(fā)表的。根據(jù)報道的對象而發(fā)生的表現(xiàn)點、表達方式的不同可分為:重事件影響的,如《誰為舉報者的風險買單》《難道高鐵須用暴行打通?》《一生“性福”何以一萬元了得》《女主任暴打女下屬真相調查》等;解讀法制問題的,如《“刀下留人”拷問生命權》《“嫖娼案”嫖了誰?》《南京執(zhí)法者被“白打”的啟示》《懸案六年“疑罪從無”真兇何在?》等;從表達方式上重紀實的,如《舉報勇士,敢問路在何方》《神秘擋不住反貪風暴》《見死不救誰之過?》等;注重文學寫法的,如《一位農(nóng)民的臥底探案傳奇》《黑梟女人的斷層之愛》等;采寫角度上,有的偏重客觀描述,如《特殊的較量》《三十八名職工的賣身契》等;有的則讓采訪對象主動式講述,注重心理刻劃,如《帶血的郁金香》《愚婦救夫》等;也有多種形式疊加,混成立體型“多媒體”構架的,如《死亡路上的自白》《詩人的罪與罰》等。
正因為這樣,峰峻成為了資深媒體人物,他的紀實作品常常是以客觀報道作為經(jīng)線,以切入文學手法作為深度緯線,讓讀者體會到作品的通俗可讀、生動淋漓;他的紀實長篇新聞作品常常又是風格犀利,不少篇章蘊含著憂患意識同時,敢于迎頭痛擊一切假丑惡,對道德淪喪、觸犯法律底線的人和事給予毫不留情的抨擊。因而他的筆鋒指向,能凈化人心,凈化法治社會氛圍。
我覺得這樣的作品才有感染力,才能教育人,才能經(jīng)久地獲得共鳴。
峰峻正是干事業(yè)的當打之年,祝愿他今后能有更多更好的新聞紀實作品問世,為建設社會主義法治社會加磚添瓦、建功立業(yè)。
2014.12.3 于北京
作者簡介:
王強華,國家新聞出版總署原副署長,光明日報原副總編,國家新聞法起草小組組長、中國報業(yè)協(xié)會常務副主席等。